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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端庵是順治己丑年間的進士,擔任新城縣令,因天性仁厚,每次差吏杖打犯人時,

他總要流下同情的眼淚。

一次,王秀才因自家房屋被人搶奪,長時間也未得到絲毫賠償,便氣憤地向縣官告發。

陳端庵接到狀子,久久不能判決,只是慢吞吞地說道:「毛詩上早就寫道:『維鵲有巢,

維鳩居之。』(鵲鳥築有窠兒,讓鳩進去居住)你王秀才為什麼就不能做鵲鳥呀?」

大家聽說如此好好縣官不覺啞然失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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